廣州專利注冊申請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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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發明的誕生,無疑是發明人勞動智慧的結晶。很多發明很多是獨一無二的,歷經千萬次實驗獲得的成果。有發明,大家可能都會想到要申請專利。那么,廣州專利注冊申請的注意事項有哪些?是不是所有的發明都可以申請專利,下面給您解答
廣州專利注冊申請的注意事項 正穗財稅專利申請
廣州專利注冊申請的注意事項
1、發明名稱請求書中的發明名稱和說明書中的發明名稱應當一致。
作為代理人尤其應當注意核實請求書中的發明名稱與說明書中記載的發明名稱是否一致,說明書附圖是否與說明書中記載的附圖說明一致。實務中容易出現的問題是,提交的說明書附圖與說明書不一致,例如將同一申請人的A申請的說明書附圖放入B申請的文件中,特別是在電子申請中,在提交之前應當認真核實每一份專利申請文件。
2、發明人請求不公布姓名發明人應當是個人,發明人可以請求專利局不公布其姓名。
3、申請人名稱對于申請人是單位的,應當注意核實申請人名稱與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單位名稱是否一致。
在實務中,會存在多個關聯公司委托一家代理機構提交專利申請的情況,商號相同但在法律上屬于不同的公司主體,因此在專利申請的同時應當特別注意核實申請人的名稱。
4、主張優先權
優先權包括外國優先權和本國優先權,外國優先權的期限是發明和實用新型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外觀設計為在外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6個月內。本國優先權的期限是發明和實用新型在中國第一次提出專利申請之日起12個月內。申請人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專利申請的同時在請求書中聲明,并在請求書中注明原受理機構名稱、在先申請號和在先申請日。申請人可以在提出專利申請的同時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專利申請文件的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