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專利權合同轉讓主體有哪些
正穗財稅一站式企業服務平臺
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將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約定的費用而訂立的合同。今天廣州專利申請代理小編跟大家聊的是轉讓合同都有哪些主體?
1、非職務發明創造的發明人或完成人:非職務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是屬于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個人有權訂立就該項非職務技術成果轉讓合同。
2、職務發明創造發明人或完成人的所在單位:在職申請的職務專利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于單位,單位有權訂立包括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在內的技術合同。
3、依合同具有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委托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轉讓申請專利的權利還是屬于研究開發人。
4、合作開發合同的共同發明創造的單位或個人:合作開發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除合同另有約定的以外,專利權屬于合作開發各方共有。一方要轉讓其共有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
正穗財稅知識產權服務聯系電話:400-600-5982本站所有相關知識僅供大家參考、學習之用,不作為實際操作的法定依據。如有問題或相關需要,請咨詢正穗財稅。本文來源于互聯網,其版權均歸原作者及網站所有,如無意侵犯您的權利,請與小編聯系,我們將會在第一時間核實,如情況屬實會在3個工作日內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