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與委托代理機構進行商標注冊有什么區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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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國家大力提倡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各大企業對品牌的保護意識也逐漸增強,向商標局提交商標注冊的企業與個人也越來越多,很多朋友會比較糾結到底是自己提交申請還是委托代理機構代理注冊,這兩種注冊途徑有什么區別呢?其實兩種途徑在商標注冊申請審查方面并無差別。其主要的區別是相關的聯系方式、提交書件、文件遞交和送達方式等不太一樣。
在聯系對接方面,自行辦理的在辦理過程中申請人與商標局直接發生聯系;而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辦理過程中是通過商標代理機構與商標局發生聯系,而不會直接與商標局發生任何聯系。
在提交書件方面,自行辦理的申請人應按照規定提交相關的書件;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申請人,還應提交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授權委托書。
在文件遞交方式這方面,申請人自行辦理的由申請人或經辦人直接將申請文件遞交到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也可到商標局駐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辦事處,或者商標局在京外設立的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又或者商標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設立的商標受理窗口),當然除了線下提交申請以外申請人還可以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而代理機構可以將申請文件直接遞交、郵寄遞交或者通過快遞企業遞交商標局,或者通過網上申請系統提交。
在文件送達方式方面,申請人自行辦理的其各種文件是直接送達當事人;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商標申請的,文件是直接送達提交辦理的商標代理機構。
以上即是關于自己與委托代理機構商標注冊的區別,更多廣州注冊商標的相關問題可上平臺在線咨詢m.792078075.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