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代理記賬公司虛增利潤,稅務風險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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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代理記賬公司虛增利潤,稅務風險很大?某上市公司因虛增收入和利潤的行為,受到證監會處罰。但是,其虛增行為導致多繳的稅款卻成功申請退回,此事引發業內人士熱議。專業人士表示,雖然企業收到退稅款是合法合規的,但是仍會面臨因編造虛假計稅依據而受到稅務處罰的風險,也可能對企業的納稅信用造成不良影響,后果嚴重。
近日,記者的朋友圈被一則新聞刷屏——某虛增收入和利潤的上市公司在被證監會處罰后,經申請成功獲得企業所得稅退稅款250萬元。不少業內人士就此事件展開熱烈討論。專業人士表示,企業收到退稅款合法合規,但不排除存在因編造虛假計稅依據而受到稅務處罰的可能性。
事件回顧:一則退稅新聞刷屏朋友圈
7月10日晚,某上市公司M公司發布公告稱,其全資子公司收到主管稅務部門退回的250萬元企業所得稅稅款。
據了解,M公司于去年5月初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其在2021年度,通過虛構影視版權轉讓業務、虛構財政補助兩項違法行為,虛增收入和利潤2000萬元,虛增凈利潤1500萬元,虛增行為導致公司2021年度扭虧為盈。
公司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等規定對上述業務進行了會計差錯更正處理,并就其子公司虛構影視版權轉讓業務造成的1000萬元虛增收入和利潤,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企業所得稅退稅申請,并成功獲得退稅。
是否存在稅務處罰風險
對于M公司獲得的退稅款是否合法合規,業內人士有不同的看法。
一位專業人士告訴記者,M公司獲得退稅款是合法合規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納稅人多繳稅款的,稅務機關發現后要立即退還。如果是納稅人自行發現的,在結算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多繳的稅款并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稅務機關及時查實后應立即退還。
對此,中匯稅務師事務所合伙人孫洋分析,不管是稅務機關征收稅款,還是納稅人自行申報繳納稅款,都是具有較強政策性和經常性,且有一定技術難度的工作。因此,實踐中不可避免會出現多征多繳稅款的情形。納稅人若多繳稅款,可以根據相關規定申請退稅。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M公司是因虛增收入和利潤導致多繳稅款,這引發了業內人士的爭議——上市公司是否可能因其虛增行為受到稅務處罰?從記者采訪的情況看,多數專業人士認為,上市公司的虛增行為會給其帶來稅務處罰的風險。
廣州中翰聯合稅務師事務所合伙人王駿分析,上市公司虛增收入和利潤的背后,是計稅依據的失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也有部分專業人士認為,“編造”一詞帶有主觀性。實務中,判斷上市公司收入和利潤的虛增是主觀故意行為,還是僅僅由于工作疏忽導致,存在一定難度。有專家表示,目前現有規定對“編造虛假計稅依據”尚未作出十分詳細的解釋。因此,稅務處罰的依據是否充分值得商榷。但專家們一致認為,M公司這種任意虛構業務,并以不實會計數據進行納稅申報的行為,絕對是不可取的。專家建議,對于惡意虛增利潤的行為,應加強監管并加大懲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