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盈余公積金的用途(公司任意盈余公積的計提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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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從稅后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分為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提取的盈余公積,一般通過利潤分配科目核算,那么任意盈余公積的提取比例一般是多少?
任意盈余公積提取比例
計提任意盈余公積的標準:任意盈余公積金屬于合法權益,計提的目的是為了減少以后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其主要用途是為了擴大再生產。任意盈余公積金計提標準由股東大會確定,如確因需要,經股東大會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盈余公積是根據本年盈余公積,是指企業按照規定從凈利潤中提取的各種積累資金。一般盈余公積分為兩種:一種是法定盈余公積;另一種是任意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是指按照企業凈利潤和法定比例計提的盈余公積提取的,所以是在年末一次計提。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會計分錄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時:
借: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貸: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金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積金
利潤分配指的是企業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章程、投資者的決議等,對企業當年可供分配的利潤進行分配。企業應該設置“利潤分配”科目核算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后的余額。
利潤分配下設以下明細科目: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3.“應付現金股利”
4.“盈余公積補虧”
5.“未分配利潤”
6.“未分配利潤(或未彌補虧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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