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和國稅的區別增值稅(地稅和國稅的3個主要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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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歷年省考中,每年地稅系統招錄人數非常多,是省考中的招錄大戶。然而進入省考面試環節后,很多同學都會有這樣一個疑問"地稅系統是怎樣的一個系統呢"?或者說與國稅系統會有什么區別?接下來將由廣東華圖公考專家來給大家講解國稅跟地稅的區別。
概念
由于我國實行的是分稅制的體制,它是一種財政管理體制,是按照稅種劃分中央和地方收入來源的一種財政管理體制;實行分稅制,要求按照稅種實現“三分”,即“分權、分稅、分管”。分稅制實質上就是為了有效的處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事權和財權關系,通過劃分稅權,將稅收按照稅種劃分為中央稅、地方稅(有時還有共享稅)兩大稅類進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種財政管理體制,所以要有國稅、地稅兩個稅務機關。
而具體國稅與地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管理不同
省級地方稅務局受省級人民政府和國家稅務總局雙重領導,省級以下地方稅務局系統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垂直領導;
國家稅務局系統由國家稅務總局垂直領導。
因此,地方稅務局系統和國家稅務局系統分屬國家不同的職能部門,一般是分開辦公的,但是,也有一些地方的國家稅務局系統和地方稅務局系統是合署辦公的。
二、稅種不同
地稅負責征收的稅種主要有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印花稅等,其中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
國稅局收的稅種主要有增值稅、消費稅、燃油稅、個人所得稅等十五項。由國稅局征收的共享稅由國稅局直接劃入地方金庫。
三、人員供養支出不同
地稅局的工資一般都是由地方財政負擔;國稅局是由國家稅務總局垂直領導,工資一般都是中央財政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