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轉讓手續策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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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我們介紹了專利轉讓手續的上半部分,這期我們繼續來聊聊專利轉讓手續的那些事:
2、專利變更后對象為企業、單位或者公司的,必須有聯系人。
3、專利變更不合格后,會提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應當按照要求重新提交相關文件,包括所有的修改后的提出文件以及證明文件,繳納過費用的可以不再繳費。
4、專利變更聯系人地址,在變更合格后,可以予以修改;但繳納了授權登記費用,則不能修改。
5、專利變更合格,會收到專利變更手續合格通知書,如果發現不對應,需要及時修改或者再次變更,一旦繳納了登記費用,證書上就不能再次改變信息。
6、專利證書下達后的變更,變更后無法在專利證書上修改相關權利人信息資料;這種下證書專利,只能獲得變更后的專利薄副本,表示專利的權屬。
7、授權未交費的專利變更,可以在專利證書顯示變更后的相關信息。下證書專利,則無法顯示變更后的信息了。
8、為了避免專利變更錯位,建議在成交買賣專利時,通過國家專利局專利網站查詢信息真實性,避免專利買賣中的虛假交易或者騙子交易。
9、專利買賣最好能拿到一手資源,中間的差價,多半是中介機構賺取,但是市場就是市場,資源、信息就是金錢,所以獲得一手資源是市場競爭的重要籌碼。
10、專利變更、專利流程事務較多,專利期限也五花八門,建議新入行者靜下心來好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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