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為什么會有這么高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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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在商標局對新申請注冊商標的審查是越來越嚴格了。很多新申請注冊的商標(特別是文字商標)因為存在近似情況而被商標局駁回。你知道商標局對文字商標的審查規(guī)則嗎?如何取名不與他人在先注冊的商標構成近似?廣州商標注冊小編跟大家一起來看下;
商標局關于文字商標的審查規(guī)則
1中文商標
(1)漢字構成相同,僅字體或設計、注音、排列順序不同,就視為近似商標。
(2)中文商標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漢字構成,僅個別漢字不同的,整體無含義的或含義無明顯的區(qū)別,視為近似商標。
(3)商標文字讀音相同或者近似,字形或者整體的外觀也近似,視為近似商標。
(4)商標文字含義相同或近似,視為近似商標。
(5)商標文字由字、詞重疊而成,視為近似商標。
(6)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型號,視為近似商標。
(7)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產、銷售或使用場所的文字,視為近似商標。
(8)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shù)量及其他特點的文字,視為近似商標。
(9)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起修飾作用的形容詞或者副詞以及其他在商標中顯著性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義基本相同,視為近似商標。
(10)兩商標或其中之一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相對獨立的部分構成,其中顯著部分近似,視為近似商標。
2英文商標
(1)商標由兩個以上(含兩個)外文字母構成,僅個別字母不同,整體無含義的或者含義的無明顯區(qū)別,視為近似商標。
(2)外文商標僅在形式上發(fā)生單復數(shù)、動名詞、縮寫、添加冠詞、比較級或最高級、詞性等變化,但表述的含義基本相同,視為近似商標。
商標取名如何避免出現(xiàn)近似
1不要使用通用名稱
有些企業(yè)在注冊商標時格外偏愛行業(yè)的通用名稱,無非是希望消費者一看自己的商標就知道自己是做什么的,但這種做法無法受到《商標法》的保護,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宣傳推廣的商標會被撤銷注冊申請。我們在為商標命名時,一定要遠離通用名稱。
2不要使用缺乏顯著性的詞匯
商標的顯著性是指商標所具有的標示企業(yè)商品或服務出處并使之區(qū)別于其他企業(yè)之商品或服務的屬性。我們在為文字商標命名時,應該讓商標更具特色,而且還能通過使用特殊字體來增加其顯著性。
3商標名稱控制在2-5個字
我們在為商標命名時,應把商標名盡量控制在2-5個字,這樣既容易便于受眾識記該商標,也避免因為字數(shù)過多增加與他人商標近似的風險。
以上就是廣州商標注冊小編給大家介紹的了,有什么不懂的可以來咨詢正穗財稅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