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數總和法公式計算(四種折舊方法的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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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年數總和法
年數總和法又稱折舊年限積數法、年數比率法、級數遞減法或年限合計法,是將固定資產的原值減去預計凈殘值后的凈額乘以一個逐年遞減的分數計算每年的折舊額,這個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限的逐年數字總和。
年數總和法的適用范圍:
1、由于技術進步,產品更新換代較快的;
2、常年處于強震動、高腐蝕狀態的。
年數總和法計算公式
逐年遞減分數的分子代表固定資產尚可使用的年數;分母代表使用年數的逐年數字之總和,假定使用年限為n年,分母即為1+2+3+……+n=n(n+1)÷2,其折舊的計算公式如下:
年折舊率=(折舊年限-已使用年數)/[折舊年限×(折舊年限+1)÷2]×100%
年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殘值)×年折舊率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預計凈殘值)×月折舊率
年數總和法的優缺點
優點:因資產的原始成本在早期獲取收入過程中所耗用的要比后期大,因此早期折舊費應大于后期。還有,資產的凈收入在后期要少于早期,即使不計利息成本,資產凈收入的減少。因此,加速折舊法在使用上是合理的,也是最趨于現金收支規律的一種方法。
缺點:對影響折舊分配需要考慮的因素也不能完全考慮并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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