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取名不得不知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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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公司起名就像新生兒要起名一樣,都需要一個好聽的名字,這也是很多創業者在注冊公司前會思考良久的一件事。但是正穗財稅要告訴大家的是,給公司起名不像給小孩取名,因為工商局對公司名字有明確規定,只有核名成功了才能成功注冊公司。
注冊公司名稱
那么工商局對公司名字有哪些要求?哪些字號不能作為公司名稱注冊呢?今天正穗財稅就給大家講一講,希望能幫大家的公司取個好名字,早日完成公司注冊等事宜!
哪些字不能作為公司名稱字號?
1、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文字;
2、包含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的文字;
3、黨政軍機關名稱、政黨名稱、社會團體名稱、群眾組織名稱及部隊番號等;
4、外國文字、阿拉伯數字、漢語拼音字母;
5、可能會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產生誤解的文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文字。
哪些企業名稱工商局不予核準?
1、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的,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2、與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其他企業原名稱相同的;
3、與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或者注銷登記的企業名稱相同的;
4、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名稱。
工商局對企業名稱的其它規定:
1、企業名稱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規范的漢字;
2、企業營業執照上只能標明一個企業名稱;
3、使用外資企業字號的外商獨資企業,可以在名稱中間使用“(中國)”字樣;
4、除國務院決定設立的企業外,任何企業不得在企業名稱中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
5、企業名稱需譯成外文使用的,由企業依據文字翻譯原則自行翻譯使用,無需報工商局核準登記;
6、企業名稱應當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依次組成,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7、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