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公司注冊法人和股東有什么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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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大家常常據說有關法人及其股東,依照有關政策法規每一個廣州公司都是開設法人,法人針對廣州公司的經營擁有 很重要的功效,而股東是也是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公司不可或缺的人物角色,很多人并不是很掌握中間的區別,那申請注冊廣州公司法人和股東區別是啥?下邊就對于此事難題開展詳盡的詳細介紹。
一、注冊廣州公司法人和股東區別是啥?
1、法人代表擔負運營中的義務,股東擔負的是注資的義務。
2、有限責任公司就是指廣州公司一旦運營不好得話,股東即為自身的認繳出資額數為限擔負的義務,超出的一部分負債不用再負責任,這時候一般便是倒閉。注冊資本一百萬只擔負一百萬的義務。
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不必擔負認繳出資額之外的義務。
廣州公司注冊法人和股東區別是啥?
二、廣州公司注冊股東的支配權
(1)、廣州公司注冊知情人質詢權。有限責任公司廣州公司股東有權查看、參考廣州公司規章、股東會決定紀錄、股東會會決定、職工監事會決定和會計匯報;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公司股東有權查看廣州公司規章、股東名單、廣州公司債卷存根、股東交流會會議紀要、股東會會議決議、職工監事會議決議、會計匯報,對廣州公司的運營提意見或是咨詢,執行董事、管層工作人員理應屬實向職工監事或是不設職工監事的有限責任公司廣州公司的公司監事出示相關狀況和材料,不可防礙職工監事或是公司監事行使職責權力;有權悉知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級技術人員從廣州公司得到酬勞的狀況;股東(大)會有權規定執行董事、公司監事、高級技術人員出席股東大會并接納股東的咨詢。
(2)、廣州公司注冊管理決策投票權。股東有權報名參加(或授權委托意味著報名參加)股東(大)會并依據注資占比或別的承諾履行投票權、審議權。《廣州公司法》還授予對違反規定決定的懇求撤銷權,要求:股東假如股東會或是股東交流會、股東會的大會召集程序流程、決議方法違背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或是廣州公司規章,或是決定內容違背廣州公司規章的,股東能夠自決定做出生效日60天內,懇求人民檢察院撤消。
(3)、廣州公司注冊選舉權。股東有權大選和被大選為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