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企業所得稅調整及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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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公式如下:應納稅所得額=總利潤額+ / - 稅前利潤調整項目,所得稅前利潤調整項目項目包括稅收調整增加項目和減稅項目。
接下來,我們將了解企業所得稅調整的具體項目以及如何調整和減少它們。
一、收入調整項目
1.視為銷售收入和接受的捐贈收入
2.不符合稅收法規的銷售折扣和折扣
3.收入未按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
4,按權益法核算長期股權投資,調整初始投資成本,確認收益
5,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的投資損益按權益法核算
6.特別重組和一般重組
7.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凈收入
8.政府補貼確認為遞延收入
9.海外應納稅所得額不得扣除境外投資損失
10.免稅收入,免稅收入和稅收減免收入
11.減稅和免稅的收入
12.扣除應納稅所得額
13.其他
二、扣除調整項目
1.作為銷售成本,工資和付款
2.員工福利費,員工教育費,工會費,商業娛樂費,廣告費和商業宣傳費,捐贈費,利息費和住房公積金
3.沒收財產的罰款,罰款和損失,逾期稅款
4.贊助支出,各種基本社會保障繳款,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
5,本期確認的與未實現融資收益相關的財務費用,與收入無關的費用的非應稅所得,以及支出的支出。
6.額外扣除等
三、資產調整項目
1.財產損失
2.固定資產折舊和生產性生物資產折舊
3.長期待攤費用攤銷,無形資產攤銷,投資轉移和處置
4.投資石油和天然氣勘探和開發
5.其他
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所得稅稅率為33%,有兩種優惠稅率。對于年度應納稅所得額為人民幣30,000元至10萬元的人,稅率為27%。對于應納稅所得額少于30,000元的人,稅率為18%。特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的稅率為15%。外國企業的稅率為30%,地方所得稅的稅率為3%。新的所得稅法規定法定稅率為25%,與國內外企業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