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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無論是生產型還是外貿等非生產型企業,都適用出口免稅并退稅的增值稅出口退稅形式。生產型企業實行“免抵稅”、非生產型企業適用“免退”辦法,退的都是出口貨物相應的進項稅額。
《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出口為零稅率,即退稅率等于稅率。但不少項目的退稅率低于稅率,在這種情況下,出口退稅等于超低稅率的增值稅(即稅率-退稅率)并退稅,可以視為零稅率的例外。出口退稅的本質是退還商品或勞務在出口前實際承擔的流轉稅負擔,對增值稅而言就是相應的進項稅額。
(下期“龍達說稅”專欄將專文說明出口退稅的原理。)
02問:規模大的電商,旗下有多家公司,收錢是通過平臺的,沒有進入企業的賬戶,但是收入又很大,這種收入的賬要怎么做?比如:常見的刷單。
答:任何銷售行為都是有法律意義上的主體的(賣東西總是有個賣主的),通過平臺銷售也不例外。如果以企業為銷售主體(在平臺注冊),那么就是企業的銷售行為。如果另設主體如在平臺注冊一家公司或者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甚或委托平臺本身,那么這個主體就是企業的銷售商。即企業將商品銷售給銷售商,然后銷售商再賣給客戶。所以把經營主體的概念明確下來怎么做賬就該清楚了。
刷單并不是真實的銷售,從稅收實質上講僅僅是資金往來。但由于其披著銷售的外衣,容易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銷售行為,所以是存在稅收風險的。這個時候法律意義上的舉證責任就有可能轉向企業這方了,因此企業應需準備有說服力的資料證明其并非真實的交易行為,不應承擔納稅義務。
03問:賣民用口罩取得收入,如果不開發票,是進私戶好還是公司基本戶好?
答:銷售行為應當繳納增值稅,不申報納稅屬于逃稅行為。
《稅收征管法》第五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進行下列稅務檢查:(六)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憑全國統一格式的檢查存款帳戶許可證明,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帳戶。稅務機關在調查稅收違法案件時,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可以查詢案件涉嫌人員的儲蓄存款。稅務機關查詢所獲得的資料,不得用于稅收以外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