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成功后具體可以得到哪些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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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是用以差異產品和服務不同來歷的商業性標志,而商標權是指商標所有人對其商標所享有的獨占的、排他的權力。在我國商標權實際上是因商標所有人請求、經國家商標局確認的專有權力,即廣州商標注冊產生的專有權。那么請求商標注冊成功后將具有哪些商標權?
1、運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其注冊商標核準運用的產品和服務上或相關的商業活動中運用該商標。
2、許可運用權:商標注冊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允許他人運用其注冊商標。
3、獨占權: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占權力,其他任何人未經答應不得私自運用與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4、投資權:商標注冊人有權依據法律規定,將其注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5、轉讓權:商標注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注冊商標有償或許無償轉讓給他人。
6、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許相似的產品或許服務上私行運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許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商標注冊人有權予以阻止。
7、質押權:商標注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注冊商標建立質押。
8、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能夠按照財產繼承次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商標權是一種無形資產,具有經濟價值能夠用于抵債,即依法轉讓。正穗財稅知識產權服務聯系電話:400-600-5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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