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商標注冊的基本條件以及相關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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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只有具有以下條件的個人或團體才可在我國提出商標申請:
商標注冊申請人必須是:依法成立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業者.個人合伙或者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與中國共同參加國際條約或按對等原則辦理的國家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符合上述條件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時可以按照自愿原則向商標局提出商標注冊申請。
2、按商品與服務分類提出申請:
我國目前商標法執行的是商品國際分類,它把一萬余種的商品和服務項目分為45個類,其中商品34個類,服務項目11個類。申請商標注冊時應按商品與服務分類表的分類確定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同一申請人在不同類別的商品上使用同一名稱作為商標使用的時候,應當按照商品分類在不同的類別中提出注冊申請,這樣不僅可以避免商標權適用范圍的不正當擴大,也比較有利于審查人員的核準以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3、商標申請日的確定:
商標的確立申請日十分重要,目前我國商標注冊主要是采用申請在先的原則,商標注冊申請日最終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
三、商標審查
商標審查是商標局對已提交的商標申請是否合乎商標法的規定,對其進行的資料檢索、分析對比、調查研究并決定給予初步審定或駁回申請等的一系列活動。
四、初審公告
商標的審定是指商標注冊申請經審查后,對符合《商標法》相關規定的商標作出允許其注冊的決定后,并且會在《商標公告》中予以公告。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刊登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無人提出異議的,則該商標予以注冊且同時刊登注冊公告。
五、領取商標注冊證
通過代理的由代理人向商標注冊人發送《商標注冊證》。
以上即是關于商標注冊條件及流程的內容,更多商標注冊的相關問題可上平臺在線咨詢m.792078075.cn。